江苏频道6月24日淮安讯(宋婷):来自淮安涟水的小罗,在市区一家轮胎厂做操作工。购买一套在市区的房子,以他每月不足2000元人民币的收入来说,“太遥远”。小罗说:“结婚的时候就在租的房子简单布置了下,实实在在的裸婚,不过也确实是没钱买房子。”而随着婚后宝宝的出生,住房成为这个拮据家庭生活中最大的问题。“等了5年终于等到这么好的房子。”对于自己的幸运,小罗毫不掩饰。
根据淮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印发的《关于扩大市区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》规定:凡拥有市区城市户口1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、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的家庭,均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。
然而,让更多的人“住有所居”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刘主任的烦恼。
在共有产权住房的操作管理中,“满足这些条件的困难家庭还是相对有限的,有很多家庭他们也很困难,但是不满足我们的申请标准,我们也很无奈”。刘主任表示。
据吴延宏透露,计划7月底出台的淮安共有产权房试点方案,可能会扩大申请门槛,“进城务工人员,新就业的大学生未来也可能纳入保障范围。”他说。
对此,苏州兆丰不动产董事长、苏州电视台特约评论员杨肇锋先生认为,“这种以工资认定的这种划分方式,必然会造成一部分‘夹心层’家庭”无法实现‘住有所居’,是‘淮安模式’存在的弊端之一。
专家:需警惕政府介入过深
对于淮安的共有产模式,杨肇锋给予最多的是肯定的态度。“我觉得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,明晰产权,化暗为明,比经济适用房的方式要好,减少了人们通过保障房来‘炒房’谋利的需求,总体来说利大于弊。”
对于“淮安模式”杨肇锋也有他的担忧,“政府出让土地,政府与市民共享产权,最终可能导致政府介入过深,给政府带来过大的财政和工作上的压力。”他说。
对此,杨肇锋解释道:“对于保障性住房,中国目前在学习的是‘新加坡模式’和‘香港模式’,帮助老百姓提供实物配制的住房,提供廉租房公租房,而事实上,我们应该放手给开放商,政府渡让部分优惠政策给开放商和困难家庭,由房地产开放商解决住房问题,这是‘美国模式’的做法,我们应该学习的是这种,一方面政府不会介入过深,也让‘夹心层’家庭住有所居。”
“不过,通过出让土地建设共有产权房,淮安已经走出了第一步。”杨肇锋表示。